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愤怒声讨!遭遇超级JP男(转寄)

发信人: kinssun (kin), 信区: Love
标 题: 愤怒声讨!遭遇超级JP男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Mar 13 15:32:01 2009), 站内

我的一个北漂的朋友,最近在其老妈的干预下,和一个男的见面了。除了见面那次,还一起出去玩了一次(男方动议,三人一起去的),后来觉得不合适,遂据之。然而此男不依不饶,认为拒绝的理由不充分、不客观,非要一个说法,之后便一直纠缠。她觉得很反感,上周四实在忍无可忍,就对这男的说:"如果觉得亏我可以把你买东西、请客的钱还给你,以后就不要来烦我了。"结果此男当时说不用,然而今天又打电话来,说他的律师会把消费明细传真给她,叫她给还钱,否则就要起诉她和她妈妈了。真是TMD太JP了!我的这个朋友现在很苦恼,故托我借宝地问问,有没懂法律的XDJM,能给分析分析,她该怎么办啊?

以下附该JP男的律师的来函(部分真实信息隐去,括号内为女方的回复):
From: XXX
Date: 2009/3/13
Subject: 账单
To: XXX


建议重点:
1、是您的母亲发出的相亲邀约,她当时打电话给我当事人的母亲,询问他们是否同意,当男方父母表示同意并表示尊重儿子的决定时,您的母亲提出要求,认为男方应该主动一些,并要求男方主动一些。(此条不属实)
2、在我的当事人一方应邀奔赴系列相亲活动后您拒绝与我的当事人做任何的交流,并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这个也不属实,我至少接了他两个电话,还有msn聊天记录)
3、我的当事人严重质疑你的母亲是否真的患有糖尿病、你的XX学历身份以及你现在是否真的没有其他亲密男友(这个我就不说什么了,我没有义务证实这一点,想要证实也很容易,咱不怕。而且如果非要说这个,那介绍人还跟我妈说这个男的1.85,是北航的研究生呢。)
4、在系列相亲活动之后,对于您的母亲指责诸如:学历不好、没文化、个子太低、没有教养以及家庭条件差等表示强烈愤慨(这个我只能说,我妈说的都是实话)
(我想知道的是,它下面列出来的解决方案有一条有法律依据没有。)

综上,作为我的当事人的委托律师,我向你郑重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相亲活动中所涉及的费用由贵方支付

2009-2-22 汉拿山餐费 230
2009-3-1 后海茶马古道 460
车费 150
鲜花+海鲜+水果等 270
由于此次相亲活动耽误的行程及费用 200
合计 1310
减去 自用费用(含恭王府门票30元) 237
应付 1073


2、如不能达成民间解决协议我方将在确认了您的XX学校本科统招生身份后对您和您的母亲提起民事诉讼直接作更高金额索赔
3、我的当事人要求贵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22元(该笔费用将视贵方道歉的态度考虑是否追加)
4、如果我方确认了您的学历确实与所称有出入,我们将有足够的把握以诈骗的罪名打赢这场民事官司,同时不论输赢与否也将考虑透过新闻媒体向您所在的外企公司施加压力,并提请相关外企对您的该行为进行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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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kinssun 于 Mar 13 15:40:00 2009 修改本文・[FROM: 202.8.27.*]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2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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