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

最近帮助公司裁员,一点裁员赔偿的心得(人事版本),(转寄)

发信人: laughter28 (老总被抓), 信区: Career_Plaza
标 题: 最近帮助公司裁员,一点裁员赔偿的心得(人事版本),帮助大家和资方斗智斗勇(转载)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Nov 10 11:39:01 2008), 站内

最近我们公司生意受欧美不景气影响,一个部门全部解散。我协助HR裁员,一共裁掉20几人。

在裁员过程中,通过hr mm的介绍,学到一点心的,将来万一资本家要裁我们,可以拿来对付他们。

上海自2008年1月1号起实施新劳动法,最主要的变化在于辞退员工的赔偿金封顶了,计8676大元一个月。

因此,三个原则在我们跟资本家谈判时候运用:
1. 只要你的劳动合同是2008年1月1号以后签署的,就按照新的劳动法办理。反之亦然。
2. 如果你的实际工资低于封顶数8676,按照实际工资赔付。如果超过,就采用封顶数。
3. 这些赔偿金是税后的,也就是不用扣税的。除非补偿金总额是否超过上海市上年度平均收入的3倍的即8676*12=104112 低于这个数都不用交税

另外公司辞退你还需要给一个月的离职期,这个期限可以用一个月工资来弥补,这个钱是要扣税的。

举例说明:

小朋友a,2008年4月加入公司,工资4000大元。
1. 已经过试用期但是没有满半年
2. 工资不超过封顶数8676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以一个月薪水支付不需要a再来上班),支付4000元,缴纳四金以及扣除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劳动法补偿半个月工资,4000/2共计2000大元,此数字不用扣税,直接现金支付。

例子2
小朋友b,2008年2月加入公司,月薪6000
1. 已经过试用期同时满半年但不够1年
2. 工资不超过封顶数8676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以一个月薪水支付不需要B再来上班),支付6000元,缴纳四金以及扣除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劳动法补偿1个月工资,6000大元,此数字不用扣税,直接现金支付。

例子3
小朋友c,2008年3月加入公司,工资9000
1. 已经工作超过半年但是没有满一年
2. 工资超过封顶数8676
3. 用工合同签订于2008年,在新劳动法生效后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以一个月薪水支付不需要c再来上班),支付9000元,缴纳四金以及扣除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劳动法补偿一个个月工资,但是封顶,共计8667大元,此数字不用扣税,直接现金支付。

例子4
小朋友d,2007年8月加入公司,工资10000
1. 已经工作超过1年但是没有满一年半
2. 工资超过封顶数8676
3. 用工合同签订于2007年,在新劳动法生效前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以一个月薪水支付不需要d再来上班),支付10000元,缴纳四金以及扣除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劳动法补偿一个半个月工资,10000X1.5共计15000大元,此数字不用扣税,直接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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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的合同是在08年前签订,而且你的工资超过8676,最好是等着公司裁你,拿一个package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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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218.8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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